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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
    海关案例分析
    加工贸易货物无故短少
    案例:海关在对某企业实地核查种发现,该企业一本有效期为2004年6月的进料加工贸易加工手册项上进口的保税料件镀锌钢板、马口铁、不锈钢、铝板理论存量少于实际存量,且不能提供正当理由。加工贸易监管部门以保税料件无故短少为由将线索移交缉私部门。经海关缉私部门调查,该案涉案货的价值人民币74.15万元,漏缴税款人民币15.0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参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被处罚金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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