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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项目
    公司注册
    外资变更

    变更公司名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6、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或字号查询证明(原件1份)

    变更住所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6、公司新住所使用证明

    变更法定代表人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章程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产生的,无须提交该决议)

    6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及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7、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8、新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9、新外方投资者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10、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1份)

    11、增资的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

    减少投资总额注册资本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7、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8、刊登于报纸的减资公告(原件1份)(从公告之日起45天后方可申请减资登记)

    9、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原件1份)

    10、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新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变更

    实收

    资本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6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

    变更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 (决议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7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变更经营范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 (决议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 (原件1份)

    7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变更营业期限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 (决议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 (原件1份)

    7、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变更投资者名称或姓名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6章程修正案原件1

    7投资者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8、更名后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变更投资者股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原件1份)

    7、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8、新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9、新外方投资者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10、股权转让协议 (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提交国有产权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股权转让协议还应经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鉴证)

    11、法院强制执行的提交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1份)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 (决议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6、迁入地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7、迁入地登记机关同意迁入的证明(原件1份)

    8、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原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6、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7、迁入地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迁入地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8、迁入地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9原登记机关出具的迁移证明(原件1份)

    10、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11、封存完好的公司原始档案(原件1份)

    12、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原件)

    不涉及登记事

    项的章程备案(含投资总额)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4、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5、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6、审批机关批准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董事会成员备案

    董事会成员变更符合原章程规定的,需提交: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4董事会成员的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及新董事会成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董事会成员变更不符合原章程规定的,需提交: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4、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5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7、董事会成员的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及新董事会成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经理

    备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4、经理的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及新经理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监事备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4、监事的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及新监事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备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4、《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下属分公司设立备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4、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公司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下属分公司撤销备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4、分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清算组成 员

    备 案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4、清算组成员及其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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