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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乡国税加强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责令认定一般纳税人管理
    时间:【2010-06-29】 共阅【2819】次
    “转为一般纳税人,我们企业就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满足客户的要求。贵局在约谈中让我们更了解税收政策了……”日前,在宝安区国税局西乡税务分局组织的税企约谈中,西乡街道个体户张先生感慨地说到。

        宝安区国税局西乡税务分局采取措施,对责令认定一般纳税人的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做好宣传辅导,加强认定管理,进一步增进了税企关系。该分局首先将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责令认定一般纳税人办理流程制作成《办税小灵通》,发给纳税人,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并对辖区1100多户责令认定一般纳税人的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举办了10期免费培训班。其次,该分局还对申请办理认定一般纳税人的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逐户开展了约谈。通过约谈帮助纳税人深入了解税收政策,化解对税收政策的误解和困惑,对认定后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探讨,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困难,避免纳税人采取违规行为。同时,该分局通过短信方式及时通知纳税人前来办理认定,严格按规定做好实地调查和资料审核,加快审核进度。对逾期不办理认定的纳税户不予抵扣进项税额,不办理代开专用发票,并按17%的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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